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记者11月2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委员、副委员长、桂林市委原书记周家斌涉嫌受贿罪。国家监察委员会已完成调查,并移送检察院审查和处理。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受贿罪依法逮捕周家斌,并指定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作为侦查起诉对象。近日,湖南省常德市人民检察院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在讯问处理阶段,检察院通知被告人周家斌使用他有权依法询问被告人,听取其意见。检察机关指控周家斌利用担任南宁市委常委、广西壮族自治区副市长,北海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桂林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广西壮族自治区党组书记、城乡建设办公室书记,桂林市委书记等职务,实施职务犯罪。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委委员、人大常委会委员。利用班子成员、副处长等职务,利用其他国家公务人员职权、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,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,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金额特别大。
(牛勇、岳洪斌主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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